勞工達人/工傷療養完畢,恢復工作能力,可以上班時,公司應依照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二十七條規定,視受災害勞工健康狀況及能力,安排適當的工作,並且提供您從事工作必要的輔助設施。發問者:匿名 =>去年在公司工地被不名人士(地方份子)毆打.(在此之前已經先來警告過工地ㄌ)後來老闆有找一些人去處理(白滴).結果我還是被打..........(非個人因素)如今在家修養...問題來ㄌ:去年11月底時.我住進醫院開刀(手骨斷裂.上剛丁.十字鋼索)到今日都在家修養.雖然跟毆打我的人和解ㄌ.......但是卻傳來老闆要把我的勞保跟保險退掉.......(不過薪資有給付2個月例如:11/2X受傷 . 12/5薪資有給付 . 1/5薪資有給付 . 今天傳來ㄉ消息-----取消勞保及保險)只要這一次幫我請完保險後.連保險也要退....這是否是要開除我ㄉ意思.....如果開除這樣我ㄉ年終領ㄉ到ㄇ......有什麼方法可以申訴.......或是法律能約束ㄋ....................... 解答:一.去年在公司工地非個人因素被不名人士毆打...去年11月底時,我住進醫院開刀(手骨斷裂.上鋼釘.十字鋼索)到今日都在家休養,雖然跟毆打我的人和解ㄌ.......不過薪資有給付2個月例如:11/2X受傷 . 12/5薪資有給付 . 1/5薪資有給付 . 今天傳來ㄉ消息-----取消勞保及保險,...這是否是要開除我ㄉ意思?(一)您在公司工地非個人因素被人毆打,發生職業災害,公司應給予以下補償:1.受傷應補償必需的醫療費用。2.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,應按照他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。3.如果經治療終止後,經指定之醫院診斷,審定其身體遺存殘廢者,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殘廢程度,一次給予殘廢補償。殘廢補償標準,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規定。(二)又依勞動基準法第13條規定,您在職業災害醫療期間,公司不得終止契約。所稱醫療期間係指「醫治」與「療養」。一般所稱「復健」係屬後續之醫治行為,但應該到您工作能力恢復的期間為限。如果您工作能力還沒有恢復,需要在家療養,貴公司不可以終止您的勞動契約。二.如果開除這樣我ㄉ年終領ㄉ到ㄇ......(一)而且您又沒有觸犯到勞動基準法第12條規定可以開除的事由,公司也不能開除您。(二)另外,等您療養完畢,恢復工作能力,可以上班的時候,公司應依照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7條規定,看看您的健康狀況及能力,安排適當的工作,並且提供您從事工作必要的輔助設施。到時候公司沒有這樣做,或者雙方不能達成協議,您可以依法請求資遣,發給您資遣費。(三)如上面所述,公司現在開除您是違法的,並不會發生效力,但是如果您想就此離開公司,您還是有權依規定請求公司發給您資遣費及年終獎金。三.有什麼方法可以申訴.......或是法律能約束ㄋ.................如果您已經被退勞保及通知開除,您可以依法提出申訴:(1)有關勞保問題,可以向勞委會申訴,如貴公司位在台北市或高雄市,亦可分別向臺北市政府勞工局或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申訴。(2)有關非法開除問題,向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。發問者補述:感謝大大....我快哭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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